《老子》35_02_校笺_14_王安石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3612 王安石注云:“大象者,道之喻,執其大,则为万物之所歸向;吾能顺性命之理,受之而不逆,故往而不害。能安则能平,能平则能泰。善安然后至于平,平然后至于泰也。”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# 校笺# 王安石# 《老子》35_02 点赞12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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