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节通过对有声有味的“乐与饵”和无声无味的“大道”的比较,劝导人君要执守“大道”,以使天下和平康泰。《老子》认为,就体而言,“乐与饵”有声、有味、有形;“道”则无声、无味、无形。就用而言,“乐与饵”诱惑力强,但享用它是有限度的;而“道”却“用之不可既”,掌握了它可以使天下归心(“天下往”)。这是什么原因呢?因为“乐与饵”仅能满足人们的耳目口腹之欲望,而“道”却能使人们感到精神上愉悦,使人们心灵得到满足。“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”(通行本为第十二章)。“乐与饵”还能使人得到恶果。然而“道”却能使人“平大”,得到平安康泰。推而论之,“仁义礼法之治,有如‘乐与饵’,不如行守自然无为的‘大道’——虽然无形无迹,但能使人民平居安泰”(陈鼓应语)。显然,老子是站在人王的立场上而言“道”论的。《说文》云:“王,天下所归往也。”《老子》的“执大象(道),天下往”,就反映有“王”的本义;不过,他又从世界观的高度告诫“王”如何为王,而使“天下往”,那就是要皈依“道”并笃信“道”了。魏源指出:“‘执大象,天下往’者,如《文中子》‘如有用我,执此以往’之意。盖圣人有大象,东西南北无不可执此以往,所谓‘抱一以为天下式’也。随其所往,安于平泰而不害,此道之用不可既也。然大象无象,出声色臭味之外,非若美乐厚饵之物,有味可味,有声色可观听也。乃淡乎希微,而无用之用,其用不穷。盖惟无浓酽之趣者,故亦无倾危之患。若夫有宴安之适者,则必有鸩毒之害矣。·…是有可欲即有所害,其用必穷;无可欲亦无所害,其用不既。故无味之味,是为至味,终身甘之而不厌;希声之声,是为大音,终身听之而不烦;无象之象,是为大象,终身执以用之而无害。推之蛮貊而可行,放乎四海而皆准,所谓天下可往者,此之谓也。”魏氏之评析,大致不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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