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36_述评

本章节通过对“盈虚消息之自然”相因转化之普遍现象的阐述,表现了老子的自然的辩证法思想。何心山云:“有歙张,势有强弱,数有兴废,物有与夺,此理之自然,非有欲不欲也。是故以言,阳极阴生,非欲歙而先张乎?以势言,物壮则老,非欲弱而先强乎?以数言,盛者必衰,非欲废而先兴乎?以物言,所贵能贱,非欲夺而先与乎?将欲如此,必先如彼,借人事以明天理,不过盈虚消息之自然耳。”(危大有《道德真经集义》引)事物这样变化,并非人为的诈术,这只不过是万物升沉、消息、盈虚之数。因此,道书有云:“盛衰有道,成败有数,治乱有势,去就有理。”(《素书》)老子以他哲学家的慧眼,通过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实的观察认识,发现事物都处于不断对立转化的态帛书老子校笺译评926势中。当事物发展到某一极点的时候,它必然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。如张拾(翕)、强弱、与去、予夺的对立转化,这也即“物极必反”、“势强必弱”的道理。据此之理,老子悟道:在刚强与柔弱的对峙转化中,由于柔弱的一方含藏锋芒,收敛锐,往往富于持久性;由于刚强的一方彰显外溢,锋芒毕露,往往难保长久。因此老子断言:“柔弱胜强。”他教导人们:为人处世应甘居柔弱。他并向世人和治国者诫言:“鱼不可脱于渊,邦利器不可以示人。”《老子》从自然、社会、人事所讲的消息盈虚相因之理和阴柔之道,是具有广泛普遍性的。《老子》的这些思想和观点,虽与专门的权谋论或阴谋术有别,但它确实对法家“权术”或“权势”理论的形成,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》云:“势重者,人主之渊也;臣者,势重之鱼也。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;人主失其势重于臣,而不可复收也。古之人难正言,故托之于‘鱼’。”韩非把《老子》的“鱼不可脱于渊,邦利器不可以示人”这些话推衍为权势论。司马迁说韩非的权术理论极其“惨礉”,而“原于‘道德’之意”,则是很有道理的。《老子》此章阐述的自然的辩证法则及其运用,是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精华。毛泽东曾说过:“常有这样情形,就是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,这是‘将欲取之,必先与之’的原则。如果我们丧失的是土地,而取得的是战胜敌人,加恢复土地,再加扩大土地,这是赚钱生意。”(《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》)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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