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的主旨是在宣传“以贱为本”的民主思想。严复在评点《老子》时,就曾强调这一点,说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,民主之说”。
本章开首部分,似乎用意在讲“一”(极近于“道”)的普遍性和重要性。你看:《老子》谓“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,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”,不论是天、地、神、谷、侯王,(万物)都是来源于“一”的,“一”的普遍性可知矣。这“一”使“天”得以澄清,使“地”得以安宁,使“神”得以灵应,使“谷”得以充盈,(使“万物”得以滋生,)使“侯王”得以为天下人民的标准。“一”的重要性至明矣。这“一”便是近于“道”的“元气”,它是“道”的外化,是原始的混沌之气。这种说法,实质上是《老子》对“道体本源论”的补充。侯外庐等学者曾经指出:“老子的思想体系有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相似之处”(《中国思想史》)。毕达哥拉斯学派“认为‘数’乃万物之原。在自然诸原理中第一是‘数’理,他们见到许多事物的生成或存在,与其归之于火,或土或水,毋宁归之于数。”这个学派为“主一论者”,而“‘无限’与‘元一’正是他们所谓事物之本体。”(亚里士多德《形而上学》卷一)。从本章看来,老子所表述的思想确实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有相似之处。可以说,老子也算是中国的“主一论者”。魏源谓老子之学“建之以常、无、有,主之以太一”,就已指明了这一点。据王弼注云:“‘一’,数之始而物之极也。各是一物之生,所以为主也。物皆各得此一以成,既成而舍一以居成,居成则失其母···”李嘉谋亦注云:“所谓‘一’者何也?知天之所以清,即知地之所以宁;知神之所以灵,即知谷之所以盈;知万物之所以生,即知侯王之所以为天下贞。盖极其致,皆‘有’生于‘无’也,是未尝不‘一’也。若不知‘一’,则必自异,自异则必绝物;侯王绝物,物亦绝之矣。”由此可见老子“一”之真谛之所在。不过,古希腊的“主一论者”,其中有些学者则把“宇宙拟为一个‘实是’”,而他们“所说‘实是’之为‘一’,并不以‘一’创造‘实是’,这与有些自然哲学家既以‘实是’为‘一’,而又把‘一’当作物质来创造‘实是’者有异,他们立说不同于那些人,自然哲学家附加有‘变’,他们则说‘宇宙不变’。”(《形而上学》卷一)老子是认为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、“反也者,道之动也”的,这也是把“道”或“一”规定为“变”的。所以,老子的哲学思想在本体论上当是更接近于古希腊的那些“自然哲学家”的。
老子在此讲了“道”(或“一”)的普遍性、重要性,但本章的根本用意还不在于此。他是通过讲述“道”(或“一”)的普遍性和重要性,而归其意于侯王“得道”(或“得一”)的重要政治原则问题,即“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”,“故必贵而以贱为本,必高矣而以下为基”。张舜徽深味老子之用意,曾云“此‘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’两语与上‘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’二语,皆比喻之辞,所以衬托下文,而归其意于‘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’”。
老子指出:“天毋已清将恐裂,地毋已宁将恐发,神毋已灵将恐歇,谷毋已盈将恐渴,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。”据河上公解释曰:“天当有阴阳弛张,昼夜更用事,不可但欲清明无已时,将恐分裂不为天也。地当有高下刚柔,节气五行,不可但欲安静无已时,将恐发泄不为地也。神当有王相死囚休废,不可但欲灵变无已时,将恐虚歇不为神也。谷当有盈缩虚实,不可但欲盈满无已时,将恐枯竭不为谷也。(万物生长收藏当随时死生,不可但欲长生无已时,将恐灭亡不为物也。)侯王当屈己下人,汲汲求贤,不可但欲高贵于人无已时,将恐颠蹶失其位也。”此释说老义,除“王相死囚休废”之释外,基本符合老子本义。这里讲的“五事”全是“物极必反”的哲理。其重点在于突出“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”一事,并由此推出“必贵而以贱为本,必高矣而以下为基”的主题。
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的思想,是侯王得“一”(近于“道”)体“一”的一个重要原则。这个原则告诉治政者要能“处下”、“卑谦”,这样才能立于无败蹶之地。老子指出,当时的治政者“自谓孤、寡、不穀”,就是“以贱为本”思想的具体反映。最后老子又用“至数舆无舆”和“不欲禄禄若玉,硌硌若石”之喻,强调了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的重要性。
老子在当时提出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的主张,是春秋时期对“民”认识的重大突破。春秋时期许多政治家非常重视“民”的问题,如:随国季梁说:“夫民,神之主也。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。”(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)又说:“所谓‘道’,忠于民而信于神也。”宋国司马子鱼说:“民,神之主也,用人,其谁飨之?”(《左传·僖公十九年》)鲁国曹刿说:“民和而后降神之福。”(《国语·鲁语上》)虢国史说:“国将兴,听于民;将亡,听于神。”(《左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)邾文公说:“苟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树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与焉。”(《左传·文公十三年》)晋国师旷说:“(良君)养民如子,··天子爱民甚矣,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,以从其淫,而弃天地之性?”(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)宋国乐祁说:“政在季氏三世矣,鲁君丧政四公矣。无民而能逞其志者,未之有也,国君是以镇抚其民。《诗》曰:‘人之云亡,心之忧矣。’鲁君失民矣,焉得逞其志?靖待命犹可,动必忧。”(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)等等。这些对“民”的重视的思想,在当时已经形成了一种“民主”(或“民本”)思潮。老子提出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的主张,应该说,是当时这种“民主”(或“民本”)思潮在治政领域里的反映。但是老子的这种“民主”(或“民本”)思想,比其他政治家、思想家的“重民”思想,要深刻得多。季梁、史嚚、司马子鱼、邾文公等人,所说的“重民”思想,还往往与“天神”思想杂合在一起;而老子摒除了“神”的观念,独特响亮地提出: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,“神”的因素一扫而光。这确实比季梁等人的重民轻神思想前进了一步。再者,老子把自己的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主张,奠定在“物极必反”的哲学思想的基础之上,从而提出“必贵,而以贱为本,必高矣,而以下为基”的政治哲学命题。这个政治哲学命题,实际上是老子概括的一个相反相成的普遍真理。这确实比其他政治家、思想家的“民主”(或“民本”)之论高明、深刻得多。这个政治哲学命题,即今日我们所说的“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问题”。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今天,借鉴老子提出的这个政治哲学命题,仍然是必要的。毛泽东指出:“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,剔除其封建性糟粕,吸收其民主性精华,是发展民族新文化、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。”(《新民主主义论》,《毛泽东选集》第二卷)应当说,老子的“以贱为本,以下为基”的思想,是属于祖国历史中民主性精华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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