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29_05_校笺_09_张煦
《老子》29_05_校笺_10_易顺鼎
易顺鼎云:“按:‘歔’本字当作‘嘘’。下文‘或强或羸’,‘强’与‘羸’反,则‘嘘’亦与‘吹’反。《玉篇·口部》:‘嘘’、‘吹’二字相通。即本《老子》。又引《声类》云:‘出气急曰吹,...
《老子》29_05_校笺_14_古棣
古棣云:“‘或炅或吹’,王弼本、河上公古本(古棣指王羲之本)、《老子想尔注》作‘或嘘或吹’,河上公本‘嘘’作‘呴’;傅奕本、范应元本作‘或噤或吹’。帛书甲本作‘或炅或吹’,乙本作‘...
《老子》29_07_校笺_19_陈鼓应
陈鼓应云:“‘或載或隳’:‘載’,安;‘隳’,危。河上公注:‘載,安也;隳,危也。’‘載’,王弼本原作‘挫’字,和上下文义不符,因据河上公本改正。‘夫物或行或随,或歔或吹,或强或羸...
《老子》29_07_校笺_20_古棣
古棣云:“‘或接或墮’,《老子想尔注》本及唐景龙碑、唐人写本残卷丁本、遂州龙兴碑、李荣《老子注》本皆如此(景龙本作‘隳’——引者);王弼本‘接’作‘挫’,河上公本作‘载’,帛书甲本...
《老子》29_08_校笺_01_校勘
此三语,帛书甲本作“是以聲人去甚、去大、去楮”,“聖(今简作圣)”假作“聲”(上古二字皆為书纽耕部,故為同音通假),《甲本释文》已校改;“奢”假作“楮”(上古二字皆為鱼部,故可叠韵...
《老子》29_08_校笺_09_水海
水海按:古棣以“去奢”在后為是,不失為精到见解。“甚”,异常安樂。《说文·甘部》:“甚,尤安樂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人情所尤安樂者,必在所溺爱也。”引申為贪爱淫樂。《老子》反对淫樂,指...
《老子》29_08_校笺_12_严復
《老子》29_音韵_05_水海
《老子》30_01_校笺_03_毕沅
《老子》30_01_校笺_06_东条一堂
一个省8年医改实践,证明中医真正可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(中医厅长刘维忠)
面对灾难中医一直都在!刘维忠厅长:让百姓花最少的费用维护健康
中医基础理论-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参考丛书第2版-人民卫生出版社
《老子》38_01_校笺_01_校勘
以上两句,帛书甲本损掩;乙本如此。今从乙本。其他诸本及《黄帝内经·太素》卷二《顺养篇》杨上善注文、《周易集解·乾九家易》、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所引并同乙本。
《老子》38_01_校笺_06_王弼
王弼云:“德者,得也。常得而无丧,利而无害,故以德为名焉。何以得德?由乎道也。何以尽德?以无為用。以无為用,则莫不载也。故物,无焉,则无物不经;有焉,则不足以免其生。是以天地虽广,...
《老子》38_04_校笺_04_王弼
《老子》38_06_校笺_10_水海
水海按:“上禮”,最讲禮仪之人。“莫之應”,即“莫應之”。“莫”,否定性无定代词,没有谁,没有人;“之”為“應”的前置宾语。“攘”,音rǎng,即陆德明所云“若羊反”。“攘臂”,捋衣...
《老子》38_07_校笺_04_刘师培
刘师培云:“王注:‘不能无為而贵博施,不能博施而贵正直,不能正直而贵饰敬。’河上注:‘道衰而德化生,德衰而仁爱见,仁衰而分義明,義衰则施禮聘行玉帛。’按《韩非子·解老》云:‘道有积...
《老子》38_07_校笺_05_梁启雄
梁启雄云:“《老子》作‘失道而後德,失德而後仁,失仁而後義,失義而後禮’,没有下四个‘失’字。据上文的文意,是说道、德、仁、義、禮五种东西有因依相生的关系,那末,‘失’字不是‘亡失...
《老子》38_07_校笺_09_水海
水海按:马叙伦、蒋锡昌之说是。而古棣在第一句有双“失”字,后三句中无后“失”字,谓:“德属于道,道是体、德是用,用韩非的话说就是‘德者道之功’,所以第一句应作‘失道而失德’。失道即...
《老子》38_08_校笺_10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‘夫’,发语之端。尽己之谓忠,以实之谓信。自失道之后,愈降愈下,人鲜能尽己以实,是忠信之薄也。忠信薄而后约之以禮,使之循规蹈矩,弗叛于道。及其末也,以文灭质,反為亂阶之...
《老子》38_09_校笺_10_河上公
《老子》38_12_校笺_01_校勘
此句,帛书甲本“彼”假作“皮”,乙本“彼”假作“罷(简作罢)”,“彼”、“取”之间有一“而”字。《韩非子·解老》所引、严遵本无“故”字。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引与诸今本皆同此。
《老子》38_音韵_06_本章韵读
《老子》39_02_校笺_01_校勘
《老子》39_02_校笺_02_马叙伦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2_彭耜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7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按:馆本、磻溪、臧疏、柰卷、寇、赵、张之象无‘一也’二字。成疏曰:‘通结前六字,咸得一道也。’是成亦有‘一也’二字。譣义当有。然此句是古注文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10_张舜徽
张舜徽云:“此句帛书甲本作‘其至之也’,乙本作‘其至之’,王弼本作‘其致之’,皆有误脱,以致语意不完。今依傅奕、范应元本写定。‘其致之一也’,当连上文读,乃总结上文之辞。”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