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3_林希逸
林希逸云:“道,自然也,无也,凡物皆自无而生。····阴阳之相偶,四时之相因,皆勢也。莫之命者,犹曰莫之为而为也,非有所使然,则为常自然矣。尊贵者,言其超出乎萬物之上也。‘命’,或...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4_彭耜
彭耜云:“‘莫之爵’,纂微、司马、苏、五注、曹、达真、陈、黄、程并上有‘夫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5_薛蕙
薛蕙云:“‘夫莫之命,而常自然’,一无‘夫’字,‘命’一作‘爵’。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6_毕沅
毕沅云:“河上、王弼‘爵’作‘命’,明皇、希声同奕(作‘爵’)。”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7_张煦
张煦云:“葛、林‘爵’作‘命’。”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8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彭、吴无‘夫’字。范、彭、寇、赵、罗卷、柰卷、臧疏(成玄英疏文)‘爵’字同此,各本作‘命’。”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9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明太祖本‘夫’字无。··王弼《道德真经注》本‘而’字无。按:三十二章‘民莫之令而自均’,与此文‘夫莫之命而常自然’谊近。‘莫之命’即‘莫之令’,‘自然’即‘自均’。可证...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10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《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》此节附注校语云:‘明皇、王弼二本命并作爵。’各王注本均误录作弼注,殿本亦如此。纪昀曰:‘按此句,疑命字下原校语,误作弼注。’按纪说是也。道藏张...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11_张松如
张松如云:“河上一作‘命也’。”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1_校堪
此两句,帛书甲本前句作“夫莫之时”,“时”即“爵”之省形,帛书《老子甲本释文》就校为“爵”,句末无“也”字;后句同。帛书乙本前后两句皆同。今从乙本。严遵本、顾欢本、敦煌己本、遂州本...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12_水海
水海按:《老子》原本当作“爵”,严遵本、傅奕本、敦煌己本等皆作“爵”,正与帛书乙本相合。“莫之爵”,“莫”,否定性无定代词,译为“没有谁”。“之”,代“道德”,作前置宾语。“爵”,...
《老子》51_05_校笺_02_道德真经集注
《道德真经集注》(梁迴序)校语云:“明皇、王弼二本‘命’并作‘爵’。”水海按:《道德真经集注》(梁迴序)本校者所见王弼本“夫莫之命,而常自然”中之“命”作“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