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58_09共11篇

直而不绁,光而不眺。——(帛书老子校订文)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7_毕沅

毕沅云:“王弼‘燿’作‘嬥’。‘燿’,俗作‘耀’。”
0258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8_魏源

魏源云:“‘燿’,王弼作‘耀’。”水海按:王弼注文“以光照求其隐慝也”,王似当作“耀”。
02712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9_王先慎

王先慎云:“《说文》无‘耀’字,河上公作‘曜’,傅本作‘耀’。李约本作‘方而不割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,廉而不劌’,与各本全异,误倒。”
02715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10_马叙伦

马叙伦云:“按:馆本‘肆’作‘悉’。按:‘肆’疑借为‘恣’。古书‘放肆’字皆‘恣’之借。‘恣’、‘肆’古音同部。按:宋河上、柰卷、易州作‘曜’,各本及《韩非子·解老》、《意林》引作...
03913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11_水海

水海按:“耀”、“燿”、“曜”,三字古通用。在光明、照耀、炫耀的意义上,“耀”、“燿”同,为正俗字(即一种异体字),但“燿”为正字,“耀”为俗字。《说文·火部》云:“燿,照也。”徐...
0367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4_陆德明

陆德明云:“‘不嬥’,嬥,以照反。”按:陆所见王本作“嬥”。
0515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5_范应元

范应元云:“‘劌’,姑卫切,伤也。‘肆’,陈也。‘燿’,照之光也。是以聖人方正而不割截,清廉而不伤劌,端直而不陈设,光明而不炫燿。皆本自然,非有为也。”
0329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6_吴澄

吴澄云:“··直者不能容隐,纵肆其言,以讦人之短。光者不能韬晦,炫耀其行,以暴己之长。聖人之无事者,以不事为事。方者必割,以不方为方,则不割。廉者必劌,以不廉为廉,则不劌。直者必肆...
03314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1_校勘

此二句,帛书甲本全损,帛书乙本“眺”作“眺”,《乙本释文》、复旦大学哲学系《老子注释》、许抗生《帛书老子注译》、高明《帛书老子校注》、尹振环《帛书老子释析》皆校为“耀”或“燿”。“...
05211
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2_河上公

河上公注云:“聖人行方正者,欲以率下,不以割截人也。聖人行廉清,欲以化民,不以伤害民也。今则不然,正己以害人也。肆,申也。聖人虽直,曲己从人,不自申也。聖人虽有独见之明,常如暗昧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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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3_王弼

王弼注云:“以方导物,舍(令)去其邪,不以方割物,所谓大方无隅。廉,清廉也。劌,伤也。以清廉清(导)民,(令去其邪,)令去其污,不以清廉劌伤于物也。以直导物,令去其僻,而不以直激沸...
03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