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74_03共13篇

吾将得而杀之,夫孰敢矣!——(帛书老子校订文)

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4_张煦

张煦云:“‘吾得而殺之,孰敢也’,‘吾得’下有‘故’字,无‘也’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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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5_严可均

严可均云:“‘煞之’,各本作‘殺之’,下仿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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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6_罗振玉

罗振玉云:“‘吾得執’,景龙本、敦煌辛本‘得執’均作‘執得’。‘孰敢’,敦煌辛本‘敢’下有‘矣’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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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7_武内义雄

武内义雄云:“‘吾得執而殺之’,敦本‘得執而’作‘誠得而’,遂本作‘試得而’,景(龙)本作‘執得而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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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8_马叙伦

马叙伦云:“六朝残卷‘吾得’下有‘執’字,‘也’作‘矣’···‘得’字,彭作‘豈’,各本‘得’下有‘執’字。卷子成疏‘得’上有‘執’字,‘殺’作‘煞’。馆本‘得’上有‘試’字,‘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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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9_朱谦之

朱谦之云:“‘殺’作‘煞’,俗。‘殺’字据《一切经音义》卷六引《说文》‘戮也,法也’,二徐本无‘法也’二字,‘殺’之古训不明,遂使惨礉寡恩者,本《老子》而归于刑名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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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10_高明

高明云:“帛书甲、乙本‘吾得而殺之’,傅本与之同,其他传本皆作‘吾得執而殺之’,多一‘執’字。按‘得’字本有执、捕之谊,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‘初,缪公亡善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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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11_水海

水海按:此两句帛书本与诸本差异较大。前句,除张嗣成本与释德清本之外,他本皆无“將”字。据前文有“使”字(乙本)或“若”字(甲本),表使然,并非必然和已然,所以此处有“將”字为宜,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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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1_校勘

此二句,帛书甲本如此,乙本前句作“□得而殺之”,损一“吾”字,无“將(简作将)”字,后句同此。今从甲本。宋徽宗本、彭耜本无“將”字,“得”作“豈”,“而”前有“執(简作执)”字,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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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12_范应元

范应元云:“在上者既以清静无為化民,如使民而乐生畏死,不犯刑法,而其间或有為异常之事以乱政者,吾得以刑法執而殺之,孰敢為奇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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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2_彭耜

彭耜云:“‘吾岂執而殺之,孰敢’,司马‘孰’上有‘夫’字,下有‘也’字。纂微、司马、苏、五注、曹、陈、达真、叶、清源、黄、程、邵‘豈’并作‘得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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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13_清世祖

清世祖云:“此章言刑以防民,当去其泰甚也。凡用刑者,不过以死惧民,而民常有不畏死者矣,奈何以死惧之乎?若使民安于大道之中,乐生畏死,然后執其奇邪者而殺之,孰敢不服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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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74_03_校笺_03_焦竑

焦竑云:“‘吾得執而殺之,孰敢’,古本作‘吾得而殺之,孰敢也’。一‘得’作‘豈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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