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12_肖天石
肖天石云:“夫天之道,在損益均衡,有无等量,高下相一,有餘、不足相平,為圆成一切自然相制原理。天道之盈虚消息,盛衰生灭,无不循环不息,周行不殆,且复平等不二;不得其平,则損益以生矣...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5_毕沅
毕沅云:“河上‘補’作‘與’。”水海按:宋刊河上公本作“與”。今譣河上公注文:“夫抑高舉下,損强益弱,天之道也。”可知河上公本作“益”。敦煌唐写本P二六三九《老子德经河上公章句》即...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6_张煦
张煦云:“开元、吕、葛‘補’作‘與’。”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7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敦煌庚本、景福本均无‘者’字,下同。景福、敦煌庚、敦煌辛本‘補’均作‘與’。”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8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柰卷‘不足’下无‘者’字,‘補’作‘與’;易州、馆本、磻溪、卷子成疏、臧疏亦作‘與’。成疏曰:‘不足者與其福。’则成亦作‘與’。六朝残卷无‘有餘’、‘不足’下两‘者’字...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9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《文子·十守篇》云:‘天之道,抑高而舉下,損有餘補不足。’盖同王本。”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10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邢玄、庆阳、磻溪、柰卷、彭均作‘與之’,同此石。”水海按:彭耜本作“不足者補之”。朱氏失校明矣。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11_水海
水海按:“補”與“與”义通。然《老子》原本当作“益”(见前校注文)。“補”当為注文,传写者羼入,后又改為“與”也。以上四句皆明張弓之道,言:天道像拉弓一样,弓舉得过高了,就压低一些...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1_校勘
此二句,帛书甲本“損(简为损)”作“败”(二字为异体),“益”作“補(简為补)”。帛书乙本“损(简為损)”假作“云”(二字上古皆为文部),《乙本释文》已校作“损(简為损)”;下句损...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補之’,纂微、司马、曹、陈‘補’并作‘与’。”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3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‘有餘者損之,不足者補之’,古本。”
《老子》77_03_校笺_04_薛蕙
薛蕙云:“‘不足者補之’,‘補’一作‘與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