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3_易顺鼎
易顺鼎云:“王本疑作‘常使民心无欲无惑’。按二十七章王弼注云:‘不尚賢能,則民不争;不贵難得之貨,則民不為盗;不見可欲,則民心不亂。常使民心无欲无惑。’皆引此章也。”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4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臧疏、张嗣成‘民’作‘心’。‘常使民无知无欲’,孙盛《老子疑问反讯》及《治要》引同此。成疏曰:‘知者,分别之名;欲者,贪求之目。言聖人常以空惠利益苍生,令倒置之徒,息分...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5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按:二十七章王注,系约引此章,非《老子》原文也,阅其‘不尚賢’下增一‘能’字,三‘使’字皆改作‘則’,可知。易说非是。‘難得之’三字,当为《老子》经文。十二章:‘難得之...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6_水海
水海按:蒋锡昌说是也。又,“恒”作“常”者,乃后人避讳改矣。“常”应复原为“恒”。此句言:常使人民保持心地的纯真朴质。 又,河上公注云:“‘常使民无知无欲’,反朴守淳。”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常使民无知无欲’,守其真也。”水海按:“真”,即朴也。二十八章王弼注:“朴,真也。”“朴”也即无、道。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8_想尔注
想尔注:“道绝不行,耶文滋起,貨赂為生,民竞贪学之,身随危倾。当禁之,勿知耶文,勿貪寳貨,国则易治。上之化下,犹风之靡草。欲如此,上要当知信道。”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1_校勘
此句,帛书甲、乙本皆同。今从帛书本。王羲之本无“恒”字,无“也”字,作“使民无知、无欲”。其他诸本“恒”作“常”,句末无“也”字。御注本、李约本、王真本“民”作“人”,谓“常使人无...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2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‘民’,御注本避讳作‘人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