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14_04共8篇

三者不可至计,——(帛书老子校订文)

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1_校勘

此句,帛书甲、乙本皆同。今从甲、乙本。林志坚本句前有“此”字,“可”下有“以”字,“至计”作“致詰(简作诘)”,謂“此三者不可以致詰”。其他通行本作“此三者不可致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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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2_陆德明

陆德明云:“‘致詰’,‘詰’,起吉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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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3_彭耜

彭耜云:“‘此三者不可致詰’,清源无‘此’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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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4_焦竑

焦竑云:“‘此三者’,一无‘此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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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5_高明

高明云:“帛书‘計’字乃‘詰’之借字。经文当从今本作‘三者不可致詰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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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6_许抗生

许抗生云:“‘致詰’,甲、乙本皆作‘至計’,傅奕本、通行本皆作‘致詰’。今从傅本。‘至計’、‘致詰’,音近而误。致詰即推问之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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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7_水海

水海按:“至計(简作计)”,《甲本释文》、《乙本释文》、高明、尹振环等皆校为“致詰”。“至”,动词,达到,与“致”义通。《玉篇》云:“至,达也。致,至也。”《礼记·乐记》“乐至则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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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8_王弼

王弼注云:“无狀无象,无声无响,故能无所不通,无所不往。不得而知,更以我耳、目、体不知為名,故不可致詰(引者按:推问之义),混而為一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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