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3_严可均
严可均云:“‘故吉事尚左’,各本无‘故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4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景龙、敦煌二本‘吉’字上有‘故’字。景福本‘尚’作‘上’,下同。‘凶’,敦煌本作‘喪’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5_张煦
张煦云:“开元、吕(知常)、苏、葛、赵无‘故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6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范、白、罗卷、臧疏‘故’字同此,各本无。《治要》引两‘尚’字作‘上’。罗卷‘凶’作‘喪’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7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按:《贾子新书·容经篇》引两‘尚’作‘上’。《御览》引‘凶事尚右’作‘喪事居右’。按:‘尚’為‘上’之假字。‘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’,言吉事上左,凶事上右也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8_水海
水海按:今通行本“尚”字,皆当从帛书甲、乙本作“上”。“上”為本字,“尚”為借字(上古二字皆為禅纽阳部,為同音假借),《正字通·小部》:“尚,与‘上’通。”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·壮...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9_唐玄宗
唐玄宗疏云:“左阳而生則吉,故吉事尚左。右阴而殺則凶,故凶事尚右。《礼记·檀弓》曰:‘夫子与門人立拱而尚右。二三子亦尚右。夫子曰:二三子之嗜学也,我則有姊之喪故也。二三子复尚左。’...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1_校勘
此二句,帛书甲本同;乙本作“是以吉事□□,□□□□”,前句损掩“上左”二字,后句全损。今从甲本。道藏河上公本、顾欢本、景龙本、傅奕本、李约本、(唐)李荣本、白文本、司马光本、林希逸...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吉事尚左’,司马、五注、达真、叶、清源上并有‘故’字,陈‘吉事’下有‘者’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