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2_纪昀
纪昀云:“按:‘可’,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‘所’。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13_冯达甫
冯达甫云:“知止,知道道之所在,不要因有名而忘忽(乎)道。《礼记·大学》:‘在止於至善,知止而后有定。’朱注:‘止者,所当止之地,即至善之所在也。知之,则志有定向。’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3_严可均
严可均云:“御注作‘知止所以不殆’,河上作‘知之所以不殆’,王弼作‘知止可以不殆’。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4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景福、英伦本作‘所以’,景龙、敦煌二本均无此二字。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5_俞樾
俞樾云:“按唐景龙碑无‘可以’二字,是也。王注曰:‘知止所以不殆也;’盖加‘所以’二字以足句,而写着误入正文,故今河上公作‘知之所以不殆’。此作‘可以’者,又‘所以’之误矣。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6_胡适
胡适云:“王弼注云:‘始制官长,不可不立名分,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过此以往,將争锥刀之末,故曰名亦既有,夫亦將知止也。遂任名以号物,则失治之母也,故知止所以不殆也。’细看此注,...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7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按:道藏王弼本‘可’作‘所’,正與注合,当据改正。胡谓‘殆’当作‘治’;然十六章‘没身不殆’;二十五章‘周行而不殆’;五十二章‘没身不殆’;四十五章‘知止不殆’;连此言...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8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张之象‘所’作‘可’。易州、罗卷无‘所以’二字。河上注曰:‘夫知止则神灵祐助,不復危殆。’是河上亦无‘可以’二字。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9_水海
水海按:帛书甲、乙本作“所”,张之象刊王弼本经文作“可”,而王弼注文作“所”。王引之《经传释词》:“可,犹所也。《大戴礼记·武王践祚》‘席前右端之铭曰无行可悔’,‘可’,所也。前有...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10_王安石
王安石注云:“名者,非道之本也。以其始有所制,则於是有名矣。···以其有所制也,故名随之。故曰始制而有名。有名矣,不止,则用有时而竭,身有时而殆,故尧老而舜摄也。故曰:‘夫亦將知止...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11_马其昶
马其昶云:“水止於江海,则不溢;人止於道,则不殆。”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01_校勘
此句,帛书甲本作“□□所以不□”,句首损掩“知止”二字,句末损掩“殆”字,《甲本释文》已校补;乙本同此句。今从乙本。河上公本、(宋)李荣本、林志坚本“止”作“之”,谓“知之所以不殆...
《老子》32_07_校笺_12_肖天石
肖天石云:“知止其所当止,而不止其所不当止,吉祥止止,以‘止至善’为止,而自不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