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09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按:范‘邦’字同此。各本及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、《荀子·正名篇》杨注、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高注、《文选·关中诗》注、《后汉书·杜笃传》引并作‘國’。易州及《后汉书·翟酺传》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0_高亨
高亨云:“‘示’,疑当训‘赐’。《荀子·赋篇》:‘皇天隆物(王念孙《读书杂志》读隆为降。是也。),以示下民(王念孙云:示本作施,俗言之误。非也。)’,示义與此同。魚脱於淵则死,君失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1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按:《韩非子·喻老》引作‘邦之利器’,《六微》引‘邦’作‘國’。‘國’字是也。《庄子·胠箧篇》、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、《荀子·正名篇》杨倞注等均引作‘國’。据此知宜作‘國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2_古棣
古棣云:“‘邦’是故书,作‘國’乃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。帛书脱‘之’字。无‘之’字,句子不完整,不合语法,非《老子》之旧。‘示人’,各本皆如此;唯帛书本、想尔本作‘視人’。按:‘示’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3_水海
水海按:古棣謂“利器”为政权,则是。但古棣说帛书无“之”字不合语法云云,则不妥。笔者认为此“之”是助词,相当於“的”,在句中是可以省去的(见《经传释词》卷九“之”字条的最后一种用法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4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利器,利國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刑以理物。器不可睹,而物各得其所,则國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。刑以利國,则失矣。利國之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”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5_成玄英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6_宋徽宗
宋徽宗注云:“利器者,國之所以制人。君见赏则人臣用其势,君见罚则人臣乘其威。赏罚者,治之具,且不可示,况治之道乎?圣人所以操利器而不示,非用其强也,盖有妙道焉。能穷海内而无智名,威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7_王安石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8_薛蕙
薛蕙云:“利器者,喻國之威武权势之属。示,观也,猶《春秋传》所云‘观兵黩武’也。剛强者,危亡之道也;柔弱者,安存之道也。有國家者,岂可以强大而自恃乎?···譬國能守柔,则常安,不可...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9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《庄子·肤箧篇》:‘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,斧钺之威弗能禁。···故曰:魚不可脱於淵,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彼圣人者,天下之利器也,非所以明天下也。’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:‘夫...
《老子》36_音韵_01_江有诰
《老子》36_音韵_02_劳健
《老子》36_音韵_03_顾炎武
《老子》36_音韵_04_江永
《老子》36_音韵_05_邓廷桢
《老子》36_音韵_06_朱谦之
《老子》36_音韵_07_古棣
《老子》36_音韵_08_水海
《老子》36_音韵_09_本章韵读
《老子》36_今译
《老子》36_述评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1_校勘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2_张舜徽
张舜徽云:“‘道恒无為而无不為’,帛书甲、乙本并作‘道恒无名’,疑沿下文‘无名’二字而误。且‘為’字与(下句)‘化’叶韵,通行诸本皆如此作,不误也。”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3_张松如
张松如云:“‘道恒无為,而无不為’,诸本俱如此,唯‘恒’作‘常’。帛书甲、乙本作‘道恒无名’,今‘恒’字依帛书。蒋锡昌曰:‘道常者,道之真,一章所谓常道也。’王夫之亦读作‘道,常,...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4_高明
高明云:“此章与三十二章内容基本相似,首句皆作‘道恒无名’;而今本此章首句作‘道常无為而无不為’,显非《老子》原文,当从甲、乙本為是。”又云:“从甲、乙本观察,老子只主张‘无為而无...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5_郑良树
郑良树云:“帛书甲、乙本同时都作‘道恒无名’,这已经是很不寻常的现象了。因為二本抄写时代既不同,所据者也不同。‘道恒无名,侯王若能守之,萬物將自化’,读起来不但比‘道常无為而无不為...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6_古棣
古棣云:“‘道常无為而无不為’,各本如此,惟帛书甲、乙本只作‘无名’。按:基本思想与此章相通的三十二章作‘道常,无名之樸’,该章突出道的‘无名’特性,下文又有‘始制有名’,可证彼章...
《老子》37_01_校笺_07_水海
水海按:高明、郑良树说是,张舜徽、古棣说非是。据查《道篇》“道恒无名”(通行本第三十二章作“道常无名”)任何传本都无作“无名之樸”的。第三十二章讲侯王守“道”之益,本章节则补充讲掌...
《老子》37_02_校笺_01_校勘
此二句,帛书甲本作“侯王若守之,萬物將自愚”,前句无“能”字;后句的“愚”,《甲本释文》校注云:“从心,爲声,疑為‘譌’字异体,在此假為‘化’。”按:“愚”,“爲”是其声符,“爲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