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31_12_校笺_06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白、张之象作‘之衆’。成疏曰:‘殺谓敌人,衆谓士卒。’疑成亦作‘之衆’。各本及《治要》引同此(‘殺人衆多’)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09_刘师培
刘师培云:“‘吉事尚左’以下,至‘言以喪禮處之’此五句者亦系‘貴左’、‘貴右’及末语注文,惟注中复有脱文耳。河上公本於‘不祥之器’二语,於‘言以喪禮處之’诸语,均加注释,所据之本,...
《老子》31_12_校笺_07_罗运贤
罗运贤云:“‘泣’者,‘茫’之讹(六十章‘以道蒞天下’)。字当作‘竦’,《说文》‘临也’。‘竦之’与下句‘處之’正同。”(《国学丛刊》第二卷第一期《罗君商榷老子书》)另云:“按:‘...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0_易顺鼎
易顺鼎云:“此章语颇冗复,疑有古注误入正文。‘言以喪禮處之’,观一‘言’字,即似注家之语。”
《老子》31_12_校笺_08_张舜徽
张舜徽云:“‘殺人衆,以悲哀涖之’,按:河上、王弼本作‘殺人之衆’,他本或作‘殺人衆多’,皆非。又误‘涖’為‘泣’。今并依帛书甲、乙本写正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1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‘是以偏將軍處左,上將軍處右’,范同此。罗卷、易州、彭、二赵有‘是以’二字。彭、臧疏、寇、张嗣成、吴澄及《后汉书·光武纪》注引、《治要》引‘處’字同此。罗卷、易州、白、...
《老子》31_12_校笺_09_古棣
古棣云:“‘殺人衆多,則以悲哀埭之’,‘竦’字,各本作‘涖’或‘蒞’,《老子》原本当作‘竦’。《说文》:‘竦,临也。’这两句话是说:殺人衆多,要以悲哀的态度对待之。”又云:“‘莅’...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2_张煦
张煦云:“‘是以偏將軍處左,上將軍處右’,吕(知常)、葛无‘是以’二字,‘處’作‘居’。‘言居上势則以喪禮處之’,吕(知常)、葛无‘居上势則’四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3_罗运贤
罗运贤云:“《御览》二七○引有‘是以’二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4_张舜徽
张舜徽云:“‘偏將軍居左’上,从帛书甲、乙本加‘是以’二字。各本作‘言以喪禮處之’,从帛书改‘處’為‘居’,承上句‘居左’、‘居右’而為言也。句末又据增‘也’字,以明语气之稍顿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5_水海
水海按:今譣帛书甲、乙本,从“是以吉事上左”到“言以喪禮居之也”这五句皆為经文,刘、马等氏之说不确。 又,河上公注云:“偏將軍卑而居阳位,以其不专殺也。上将军尊而居阴位,以其专主殺...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6_唐玄宗
唐玄宗疏云:“上將主軍,則专殺,故處右。偏將為副,不专殺,故處左。今左尊而右卑,上將軍却右者,言用之道同于喪禮尚右。今上將軍居右,是以喪禮處置之尔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7_高延第
高延第云:“上將居右,以其专殺。古者遣將,设明衣,凿凶门而出,以示必死,故预以喪禮自處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18_水海
水海按:诸侯国举兵征伐,其軍制以右為上位,即所谓“是以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”。两軍争斗,殺人必众,故“言以喪禮居之也”。 又,经文出现“偏將軍”、“上將軍”的概念,有人说是战国官...
《老子》31_12_校笺_01_校勘
此两句,帛书甲本前句同,后句作“以悲依立之”,“哀”假作“依”(上古二字皆为影纽微部,为双声叠韵假借),《甲本释文》已校改;乙本作“殺□□,□□□立□”,前句损掩“人衆”二字,后句...
《老子》31_09_校笺_11_水海
水海按:《老子》故本当作“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”。“夫樂殺人····”是承上句“··是樂殺人也”而论,故作“夫樂人殺人者”衍“殺”前一“人”字和一“者”字;作“夫樂煞者”,...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04_毕沅
毕沅云:“河上公、王弼无‘是以’二字,‘處’作‘居’。‘言居上势則以喪禮處之’,河上公、王弼无‘居上势則’四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09_校笺_12_唐玄宗
唐玄宗注疏云:“樂多殺人,人必不附,欲求得志,不亦难乎!故好樂殺人,即不可得志於天下矣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05_严可均
严可均云:“‘居左’,御注、《大典》作‘處左’,下‘居右’亦作‘處右’。御注作‘言以喪禮處之’,易州无此句。”
《老子》31_09_校笺_13_陈景元
陈景元注云:“樂殺人者,非但人不归附,亦将有殺之者矣。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06_魏稼孙
魏稼孙云:“‘是以偏將軍’,御注无‘是以’二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09_校笺_14_肖天石
肖天石云:“恃其兵强器精,而好争戰於天下,是樂殺人矣。天道好还,勝之於此者,必败於彼;得之於此者,必失於彼;樂殺人者,其能免人亦殺之乎?”
《老子》31_11_校笺_07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‘尚右’下,景龙、敦煌二本均有‘是以’二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1_校勘
此二句,帛书甲本同;乙本作“是以吉事□□,□□□□”,前句损掩“上左”二字,后句全损。今从甲本。道藏河上公本、顾欢本、景龙本、傅奕本、李约本、(唐)李荣本、白文本、司马光本、林希逸...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吉事尚左’,司马、五注、达真、叶、清源上并有‘故’字,陈‘吉事’下有‘者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3_严可均
严可均云:“‘故吉事尚左’,各本无‘故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4_罗振玉
罗振玉云:“景龙、敦煌二本‘吉’字上有‘故’字。景福本‘尚’作‘上’,下同。‘凶’,敦煌本作‘喪’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5_张煦
张煦云:“开元、吕(知常)、苏、葛、赵无‘故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6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范、白、罗卷、臧疏‘故’字同此,各本无。《治要》引两‘尚’字作‘上’。罗卷‘凶’作‘喪’。”
《老子》31_10_校笺_07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按:《贾子新书·容经篇》引两‘尚’作‘上’。《御览》引‘凶事尚右’作‘喪事居右’。按:‘尚’為‘上’之假字。‘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’,言吉事上左,凶事上右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