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7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按:馆本、磻溪、臧疏、柰卷、寇、赵、张之象无‘一也’二字。成疏曰:‘通结前六字,咸得一道也。’是成亦有‘一也’二字。譣义当有。然此句是古注文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8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顾本引《节解》曰:‘谓天地人神靈水泉萬物各共一以成,故曰:其致之也。’则《节解》作‘其致之也’,与敦煌戊本同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9_张松如
张松如云:“帛书无‘一’字,下句又以‘谓’起,苏辙曰:‘致之言极也。’高亨曰:‘致,犹推也,推而言之如下文也。’如此,‘其致之也’,似是启下,非总上,高说是。‘一’字当属衍文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10_张舜徽
张舜徽云:“此句帛书甲本作‘其至之也’,乙本作‘其至之’,王弼本作‘其致之’,皆有误脱,以致语意不完。今依傅奕、范应元本写定。‘其致之一也’,当连上文读,乃总结上文之辞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11_高明
高明云:“景龙碑作‘其致之’,与王本同,朱谦之《老子校释》遗漏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12_水海
水海按:此句帛书为是。此句实为承上启下之要句。“总上说”,或“启下说”,对此句本义理解有误,致各持一端。其,他(它)们,代词,指代上文的“天”、“地”、“神”、“谷”、“侯王”,这...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1_校勘
此句,帛书甲本“其”作“亓”;帛书乙本作“亓至也”,无“之”字。今从甲本。葛玄序文本“至”作“致”,无“之”字,“致”后有“一也”,谓“其致一也”。严遵本、河上公本、王弼本、顾欢本...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其致之一也’,苏、曹、陈本并无下二字(即无‘一也’)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3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‘其致之一也’,古本如此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4_焦竑
焦竑云:“开元本无‘一也’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5_王昶
王昶云:“至无同开元。”
《老子》39_05_校笺_06_陶方琦
陶方琦云:“王注:‘各以其一,致此清、寧、靈、盈、生、貞。’盖王本有‘一也’二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