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48_06_校笺_04_张煦
张煦云:“苏无‘其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6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张嗣成、二赵、潘并作‘故取天下者’。譣五十七章弼注曰:‘上章云,其取天下者,常以无事;’则王作‘其取天下者’。罗卷、馆本、易州作‘取天下,常以无事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6_校笺_05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成玄英《庄子·逍遥游篇》疏引作‘不足以取天下也’。譣五十七章弼曰:‘上章云:及其有事,又不足以取天下也。’是王有‘又’字,‘矣’作‘也’。宋河上‘足’字不作‘可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7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《文子·自然篇》‘无為故能取百川,不求故能得,不行故能至,是以取天下而无事’;即释此章。”
《老子》48_06_校笺_06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《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》无‘又’字,校云:傅奕本第四十一章经文作‘又不足以取天下矣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8_水海
水海按:帛书甲、乙本“常”作“恒”,后因避讳而改为“常”,非“當”字之误也。“恒”即“常”义,今应作“恒”。“將欲取天下也,恒无事”和“取天下,常以无事”、“故取天下,常以无事”,...
《老子》48_06_校笺_07_水海
水海按:道藏河上公本“足”作“可”,为误。又,《庄子·天道篇》云:“夫帝王之德,以天地為宗,以道德為主,以无為為常。无為也,则用天下而有余;有為也,则為天下用而不足。故古之人贵夫无...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9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取’,治也。治天下常當以无事,不當烦劳也。”
《老子》48_音韵_01_江有诰
本章江有诰韵读谓无韵。江永、姚文田等同其说。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10_吴澄
吴澄注云:“‘无事’,无所事,即无為也。因言取天下者,亦止是无為,盖德盛而自归之,必用智力而有作為之事,何足以取天下哉?”
《老子》48_音韵_02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按此章益、為、為韵,益、為皆支部。又損、損,事、事,句各自谐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11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《广雅·释诂》:‘取,為也。’《国语》十四:‘疾不可為也。’韦解:‘為,治也。’是‘取’与‘為’通,‘為’与‘治’通。故河上云:‘取,治也。’”
《老子》48_音韵_03_水海
水海按:“為學者日益,聞道者日損。損之又損,以至於无為,无為而无以為也。”損、損為韵,文部。又:益【ǐěk】,锡部,為【xǐwai】、為【xǐwai】,歌部。江永《古韵标准》指出:《老子》...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12_水海
水海按:吴、蒋说是也。或谓“无事”為“无扰攘之事”(陈鼓应之语),即失训也。许抗生译“取天下”為“取得天下”,违背故训,不符《老子》本义。
《老子》48_音韵_04_本章韵读
本章韵读:益,锡部;為、為,歌部转入支部,支锡通韵。損、損,文部。下,鱼部;事,之部;下,鱼部,之鱼合韵。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故取天下者’,纂微、苏、曹、达真并作‘取天下’,程无‘故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1_校勘
此两句,帛书甲本全损;帛书乙本前句损掩一“為”字,《乙本释文》已校补,后句全損,《乙本释文》校补為“无為而无不為也”,许抗生校为“无為则无不為”,皆不合《老子》本义(见下文笔者校注...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3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‘將取於天下者’,古本如此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以至於无為’,邵无‘於’字。‘而无不為矣’,纂微、司马、苏、五注、曹、达真、陈、叶、黄、程、邵并上有‘无為’字,纂微、苏、曹、达真、陈、叶、清源并无‘矣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4_张煦
张煦云:“葛作‘故取天下,常以无事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3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‘无為則无不為’,司马温公与古本有‘則’字,陈韶、王弼同古本。”水海按:今见诸王弼本不作“則”,而作“而”。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5_俞樾
俞樾云:“按:‘常’乃‘當’字之误。河上公注曰:‘取,治也,治天下常當以无事;’疑河上原注作‘治天下當以无事’。后人因经文讹作‘常’,因于注文增入‘常’字耳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4_焦竑
焦竑云:“‘无為而无不為矣’,古本作‘无為則无不為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5_罗运贤
罗运贤云:“《东京赋》注引作‘以至於无為也’。《御览》六五九引无‘于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3_范应元
范应元云:“司马温公与古本有两‘之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6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按:范谓王同古本,则范见王本作‘則’,当据改。然‘而’、‘則’古通。《庄子·知北游篇》引句末有‘也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4_严可均
严可均云:“‘又損之’,河上、王弼无‘之’字。”按:宋刊河上公本“又損”后无“之”字,而敦煌唐写本P二六三九号、S三九二六号《老子德经河上公章句》“又損”后有“之”字。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7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河上注曰:‘德与道合則无所不施,无所不為也。’則河上本亦作‘則无不為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5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臧疏及《治要》、《意林》、《文选·东京赋》注引并作‘又損之’。《理惑论》引作‘損之又損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8_朱谦之
朱谦之云:“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引作‘漠然无為,而无不為也’,下释之曰:‘所谓无為者,不先物為也;所谓无不為者,因物之所為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