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42_06_校笺_1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孤寡不轂(当为‘穀’),而王公以為稱者,处谦卑、法空虚和柔也。”
《老子》64_09_校笺_04_河上公
河上公云:“有為於事,废於自然;有為於义,废於仁慈;有為於色,废於精神也。執利遇患,執道全身。坚持不得,推让反还。”
《老子》11_04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埏,和也。埴,土也。和土以為饮食之器。器中空虚,故得有所盛受。”
《老子》77_02_校笺_06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言張弓和调之,如是乃可用耳。夫抑高舉下,損强益弱,天之道也。”
《老子》36_07_校笺_13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魚脱於淵,謂去剛得柔,不可复制也。”
《老子》41_04_校笺_03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不為下士所笑,不足以名為道。”
《老子》08_01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上善若水’,上善之人,如水之性。”
《老子》13_04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得寵荣驚者,处高位如临深危也。贵不敢骄,富不敢奢。失者,失寵处辱也;驚者,恐祸重来也。”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聖人行方正者,欲以率下,不以割截人也。聖人行廉清,欲以化民,不以伤害民也。今则不然,正己以害人也。肆,申也。聖人虽直,曲己从人,不自申也。聖人虽有独见之明,常如暗昧,...
《老子》56_05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玄’,天也。人能行此上事,是謂与天同道也。”
《老子》64_05_校笺_04_河上公
河上公云:“欲有所為,当於未有萌芽之时,豫塞其端也。治身治国,当於未亂之时,豫闭其门也。”
《老子》38_09_校笺_10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前識者,道之華’,不知而言知为前識。此人失道之实,得道之華。‘而愚之始’,言前識之人,愚暗之倡始也。”
《老子》58_04_校笺_03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禍’、‘福’更相生,谁能知其穷極时也。”
《老子》12_03_校笺_05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妨’,伤也。‘難得之貨’,谓赵璧隋珠、珍贵金银珠玉等物。心贪意欲,不知厌足,则行伤身辱也。”成玄英疏云:“佳丽之物,贪著爱玩,為生死之因,于脩道行中大為妨碍。”
《老子》38_04_校笺_03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上仁谓行仁之君,其仁无上,故言上仁也。為之者,為仁恩也。功成事立,无以执為。”
《老子》07_05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人以为私者,欲以厚己也。聖人无私而己自厚,故能成其私也。”
《老子》11_01_校笺_11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古者車三十幅,法月数也。共一轂者,轂中有孔,故众輻共凑之。治身者当除情去欲,使五藏空虚,神乃归之。治国者寡能,揔众弱共扶强也。”
《老子》63_01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因成循故,无所造作。不预设备,除烦省事也。深思远虑,味道意也。”
《老子》26_01_校笺_10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人君不重則不尊,治身不重則失神,草木之花叶輕故零落,根重故长存也。人君不静則失威,治身不静則身危。龙静故能变化,虎躁故夭亏也。”
《老子》59_06_校笺_04_河上公
河上公注曰:“國、身同也。母,道也。人能保身中之道,使精气不劳,五神不苦,则可以長久。”
《老子》21_03_校笺_14_河上公
又,河上公注云:“道虽惚恍无形,其中独為万物设法像也。”(顾欢本引河上注)清世祖注:“(惚恍者),若有若无之意,有象有物,则所谓无狀之狀、无物之象也。”
《老子》38_06_校笺_11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谓上禮之君,其禮无上,故言‘上禮’。‘為之’者,言为禮制度,序威仪也。‘而莫之應’,言禮华盛实衰,饰伪烦多,动则离道,不可應也。‘則攘臂而仍之’,言禮烦多不可應,上下...
《老子》33_06_校笺_07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人能强力行善,则为有意于道,道亦有意于人。”
《老子》67_06_校笺_06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以慈仁,故能勇于忠孝也。”
《老子》36_01_校笺_21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先開張之者,欲极其奢淫。”唐玄宗注云:“將欲歙敛众生情欲,则先開張,极其侈心,令自困於爱欲,则当歙敛矣。”
《老子》60_05_校笺_07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鬼与聖人俱两不相傷也。夫两不相傷,则人得治于阳,鬼得治于阴;人得全其性命,鬼得保其精神,故德交歸焉。”
《老子》66_04_校笺_07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欲先民’,欲在民之前也。‘必以身後之’,先人而後己也。”
《老子》53_01_校笺_02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‘介’,大也。老子疾时王不行大道,故设此言:使我介然有知于政事,我则行于大道,躬行无为之化。”
《老子》10_02_校笺_13_河上公
顾本河上公注云:“專精閉氣,使不散乱,则形体能应之而柔顺。”顾本张凭注云:“專,精一也;氣,氣息也;致,得也;柔和婴兒,绝知见也。夫氣聚而生,氣散而死,人当專精愛氣,得柔和之道,然...
《老子》42_02_校笺_03_河上公
河上公注云:“一生阴与阳也。阴阳生和、清、浊三气,分为天、地、人也。天、地、人共生萬物也。天施地化,人长养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