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3_范应元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4_严可均
严可均云:“‘又損之’,河上、王弼无‘之’字。”按:宋刊河上公本“又損”后无“之”字,而敦煌唐写本P二六三九号、S三九二六号《老子德经河上公章句》“又損”后有“之”字。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5_马叙伦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6_蒋锡昌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7_朱谦之
《老子》48_03_校笺_08_水海
水海按:“損之又損”与“損之又損之”意同;但“損之又損”则文笔简约,当从。宋刊河上公本“又損”下无“之”字,但河上公注文(顾欢本注引),有“之”字。河上公注本句之义则较合经文之义。...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1_校勘
此两句,帛书甲本全损;帛书乙本前句损掩一“為”字,《乙本释文》已校补,后句全損,《乙本释文》校补為“无為而无不為也”,许抗生校为“无為则无不為”,皆不合《老子》本义(见下文笔者校注...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2_彭耜
彭耜云:“‘以至於无為’,邵无‘於’字。‘而无不為矣’,纂微、司马、苏、五注、曹、达真、陈、叶、黄、程、邵并上有‘无為’字,纂微、苏、曹、达真、陈、叶、清源并无‘矣’字。”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3_范应元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4_焦竑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5_罗运贤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6_蒋锡昌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7_马叙伦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8_朱谦之
《老子》48_04_校笺_09_水海
水海按:古时“而”、“則”通(见《经传释词》);但笔者从王弼本校补为“而”。“无不為”应作“无以為”,严遵本正作“无以為”,今从严本校补。《老子》主张“无為”,而不主张“无不為”(...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1_校勘
此两句,帛书甲本作“□□取天下也,恒□□”,前句損掩“將欲”二字,后句損掩“无事”二字;乙本作“□□取天下,恒无事”,前句亦損掩“將欲”二字,“天下”后无“也”字。“將欲”两字,今...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2_彭耜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3_范应元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4_张煦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5_俞樾
俞樾云:“按:‘常’乃‘當’字之误。河上公注曰:‘取,治也,治天下常當以无事;’疑河上原注作‘治天下當以无事’。后人因经文讹作‘常’,因于注文增入‘常’字耳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6_马叙伦
马叙伦云:“张嗣成、二赵、潘并作‘故取天下者’。譣五十七章弼注曰:‘上章云,其取天下者,常以无事;’则王作‘其取天下者’。罗卷、馆本、易州作‘取天下,常以无事’。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7_朱谦之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8_水海
水海按:帛书甲、乙本“常”作“恒”,后因避讳而改为“常”,非“當”字之误也。“恒”即“常”义,今应作“恒”。“將欲取天下也,恒无事”和“取天下,常以无事”、“故取天下,常以无事”,...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09_河上公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10_吴澄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11_蒋锡昌
蒋锡昌云:“《广雅·释诂》:‘取,為也。’《国语》十四:‘疾不可為也。’韦解:‘為,治也。’是‘取’与‘為’通,‘為’与‘治’通。故河上云:‘取,治也。’”
《老子》48_05_校笺_12_水海
《老子》48_06_校笺_01_校勘
此两句,帛书甲本全损,帛书乙本作“及亓有事也,□□足以取天□□”,“足以”前损掩“又不”二字,“取天”后损掩“下矣”两字,今据傅奕本校补。傅奕本无前句的“也”字,作“及其有事,又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