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55_08_校笺_0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益生曰祥’,生不可益,益之则夭也。‘心使氣曰强’,心宜无有,使氣则强。”
《老子》26_01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凡物,輕不能载重,小不能镇大。不行者使行,不动者制动。是以重必為輕根,静必為躁君也。”楼宇烈云:“‘躁’,借為‘趮’,《说文》:‘趮,疾行也。’躁动对静而言。《周易·恒...
《老子》64_13_校笺_04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好欲虽微,争尚為之兴;難得之貨虽细,贪盗為之起也。”
《老子》13_01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寵必有辱,荣必有患,寵辱等、荣患同也。”又云:“大患,荣寵之属也。生之厚必入死之地,故谓之大患也。人迷之于荣寵,返之于身,故曰‘大患若身’也。”
《老子》21_02_校笺_12_王弼注
王弼注云:“恍惚,无形不系之叹。”
《老子》18_01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失无为之事,更以施慧立善,道进物也。”
《老子》11_06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木(車)、埴、壁所以成三者,而皆以‘无’為用也。言‘无’者,有之所以為利,皆赖无以為用也。”
《老子》16_12_校笺_0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无所不周普,则乃至於同乎天也。与天合德,体道大通,则乃至於穷極虚无也。”
《老子》70_03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宗,万物之主也;君,万事之主也。”
《老子》38_10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:“夫载之以大道,鎮之以无名,则物无所尚,志无所营。各任其貞事,用其诚,则仁德厚焉,行義正焉,禮敬清焉。弃其所载,舍其所生,用其成形,役其聪明,仁则尚焉,義则竞焉,禮则争焉。...
《老子》25_09_校笺_1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四大’,道、天、地、王也。凡物有称有名,则非其极也。言道则有所由,有所由,然后谓之為道,然则道是称中之大也。不若无称之大也。无称不可得而名,故曰‘域’也。道、天、地、...
《老子》01_07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两者,‘始’与‘母’也。同出者,同出于玄也。異名,所施不可同也。在首则謂之‘始’,在终则謂之‘母’。玄者,冥默无有也,始、母之所出也。”水海按:王弼则謂“两者”为“始”...
《老子》38_01_校笺_06_王弼
王弼云:“德者,得也。常得而无丧,利而无害,故以德为名焉。何以得德?由乎道也。何以尽德?以无為用。以无為用,则莫不载也。故物,无焉,则无物不经;有焉,则不足以免其生。是以天地虽广,...
《老子》38_09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前識者’,前人而識也,即下德之伦也。竭其聪明以為前識,役其智力以营庶事,虽得其情,奸巧弥密,虽丰其誉,愈丧笃实。劳而事昏,务而治薉,虽竭圣智,而民愈害。舍己任物,则无...
《老子》28_04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此三者(指‘知其雄,守其雌’、‘知其白,守其黑’和‘知其榮,守其辱’),言常反终(反其本),后乃德全其所处也。反者,道之动也。功不可取,常处其母也。”
《老子》41_07_校笺_14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上德若谷’,不德其德,无所怀也。‘大白若辱’,知其白,守其黑,大白然后乃得。”
《老子》28_03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婴兒不用智,而合自然之智。”
《老子》54_02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固其根,而后营其末,故不拔也。不贪于多,齐其所能,故不脱也。子孫传此道,以祭祀则不輟也。”
《老子》21_04_校笺_06_王弼
十四章王弼注:‘欲言无邪,而物由以成。欲言有邪,而不见其形,故曰无狀之狀,无物之象也。”
《老子》26_03_校笺_16_王弼
王弼云:“‘雖有榮觀,燕處超然’,不以经心也。”
《老子》08_03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處衆人之所惡’,人惡卑也。‘故幾於道’,道无水有,故曰‘幾’也。”
《老子》76_04_校笺_16_王弼
王弼注:“强兵以暴于天下者,物之所恶也,故必不得勝。”
《老子》15_11_校笺_1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濁以静,物则得清;安以動,物则得生。此自然之道也。”
《老子》27_03_校笺_1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善數不用籌策’,因物之數,不假形(不借助計數計算形器)也。”
《老子》32_03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抱樸无为,不以物累其真,不以欲害其神,则物自賓而道自得也。”
《老子》60_05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神不傷人,聖人亦不傷人;聖人不傷人,神亦不傷人,故曰‘两不相傷’也。神聖合道,交歸之(道)也。”
《老子》25_10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法,谓法则也。人不违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违天,乃得全载,法天也。天不违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也。法自然者,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于自...
《老子》27_01_校笺_1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顺自然而行,不造不施,故物得至,而无轍迹也。”
《老子》64_05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為之於未有’,谓其安未兆也;‘治之於未亂’,谓闭微脆也。”
《老子》58_09_校笺_0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以方导物,舍(令)去其邪,不以方割物,所谓大方无隅。廉,清廉也。劌,伤也。以清廉清(导)民,(令去其邪,)令去其污,不以清廉劌伤于物也。以直导物,令去其僻,而不以直激沸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