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10_07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生之’,不塞其原也。‘畜之’,不禁其性也。”
《老子》21_06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信,信验也。物反窈冥,则真精之极得,万物之性定,故曰‘其精甚真,其中有信’也。”
《老子》33_05_校笺_0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知足者自不失,故富也。”
《老子》39_06_校笺_0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用一以致清耳,非用清以清也。守一则清不失,用清则恐裂也。故為功之母不可舍也。是以皆无用其功,恐丧其本也。”
《老子》64_05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為之於未有’,谓其安未兆也;‘治之於未亂’,谓闭微脆也。”
《老子》15_11_校笺_1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濁以静,物则得清;安以動,物则得生。此自然之道也。”
《老子》25_09_校笺_1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四大’,道、天、地、王也。凡物有称有名,则非其极也。言道则有所由,有所由,然后谓之為道,然则道是称中之大也。不若无称之大也。无称不可得而名,故曰‘域’也。道、天、地、...
《老子》47_01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事有宗而物有主,途虽殊而其归同也,虑虽百而其致一也。道有大常,理有大致。执古之道,可以御今;虽处於今,可以知古始。故不出户、闚牖,而可知也。”
《老子》77_07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言谁能處盈而全虚,損有以補无,和光同尘,荡而均者?唯有道者也。”
《老子》18_02_校笺_1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行术用明,以察奸僞,趣睹形见,物知避之。故智慧出则大僞生也。”
《老子》28_03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婴兒不用智,而合自然之智。”
《老子》57_10_校笺_09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上之所欲,民从之速也。我之所欲唯无欲,而民亦无欲而自樸也。此四者,崇本以息末也。”
《老子》10_08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不塞其原,则物自生,何功之有?(不禁其性,则物自济,何為之恃?)物自長足,不吾宰成,有德无主,非玄而何?凡言玄德,皆有德而不知其主,出乎幽冥。”
《老子》21_09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此’,上之所云也(即‘自今及古,其名不去’)。言吾何以知万物之始于无哉?以此知之也。”
《老子》33_06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勤能行之,其志必获,故曰‘强行者有志’矣。”
《老子》41_05_校笺_06_王弼
王弼注:“建,犹立也。”
《老子》64_09_校笺_05_王弼
王弼云:“当以慎终除微,慎微除亂。而以施為治之,形名執之,反生事原,巧辟滋作,故敗失也。”
《老子》16_02_校笺_12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动作生长。以虚静觀其反復。凡有起於虚,动起於静,故萬物虽並动作,卒復歸於虚静,是物之極篤也。”
《老子》25_10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法,谓法则也。人不违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违天,乃得全载,法天也。天不违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也。法自然者,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于自...
《老子》47_03_校笺_14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无在於一,而求之於众也。道视之不可見,听之不可闻,搏之不可得。如其知之,不须出户;若其不知,出愈遠愈迷也。”
《老子》01_06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徼’,归终也。凡有之为利,必以无为用;欲之所本,适道而后济。故常有欲,可以觀其终物之徼也。” 又,焦竑云:“‘徼’,读如边徼之‘徼’,言物之尽处也。《晏子》曰:‘徼也...
《老子》18_03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甚美之名,生于大恶,所谓美恶同门。若六親自和,國家自治,则孝慈、忠臣不知其所在矣。鱼相忘于江湖之道,则相濡之德生也。”
《老子》28_04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此三者(指‘知其雄,守其雌’、‘知其白,守其黑’和‘知其榮,守其辱’),言常反终(反其本),后乃德全其所处也。反者,道之动也。功不可取,常处其母也。”
《老子》58_06_校笺_0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以正治國,则便復以奇用兵矣。故曰‘正復為奇’。立善以和万邦,则便復有妖之患也。”
《老子》11_02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:“轂所以能统三十輻者,无也。以其无能受物之故,故能以寡统众也。”
《老子》24_06_校笺_19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其唯於道而论之,若郤至之行,盛馔之餘也。本虽美,更可薉也。本虽有功而自伐之,故更为肬贅者也。”
《老子》33_07_校笺_04_王弼
王弼云:“以明自察,量力而行,不失其所,必获久长矣。”
《老子》41_06_校笺_1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明道若昧’,光而不耀。‘進道若退’,后其身而身先,外其身而身存。‘夷道若纇’,纇,纳也。大夷之道,因物之性,不执平以割物。其平不见,乃更反若纇纳也。”按:“纳”,深窪...
《老子》64_11_校笺_09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民之從事,常於幾成而敗之’,不慎終也。”
《老子》16_06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静则復命,故曰‘復命’也;復命,则得性命之常,故曰‘常’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