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序
《老子》36_07_校笺_1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魚脱於淵,则必见失矣。”
《老子》58_06_校笺_03_王弼
王弼注云:“以正治國,则便復以奇用兵矣。故曰‘正復為奇’。立善以和万邦,则便復有妖之患也。”
《老子》23_07_校笺_0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失,累多也。累多則失,故曰‘失’也。行失則与失同体,故曰‘同於失’也。”(此注陶鸿庆云:“此当云:‘失,累也。多則累,故曰失也。行累則与失同体,故曰同於失也。’‘累’,...
《老子》21_05_校笺_14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窈冥,深远之叹。深远不可得而見,然而万物由之。不可得見,以定其真,故曰‘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’也。”
《老子》14_04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无狀无象,无声无响,故能无所不通,无所不往。不得而知,更以我耳、目、体不知為名,故不可致詰(引者按:推问之义),混而為一也。”
《老子》16_02_校笺_12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动作生长。以虚静觀其反復。凡有起於虚,动起於静,故萬物虽並动作,卒復歸於虚静,是物之極篤也。”
《老子》03_06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‘常使民无知无欲’,守其真也。”水海按:“真”,即朴也。二十八章王弼注:“朴,真也。”“朴”也即无、道。
《老子》36_08_校笺_14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利器,利國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刑以理物。器不可睹,而物各得其所,则國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。刑以利國,则失矣。利國之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”
《老子》33_07_校笺_04_王弼
王弼云:“以明自察,量力而行,不失其所,必获久长矣。”
《老子》16_06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静则復命,故曰‘復命’也;復命,则得性命之常,故曰‘常’也。”
《老子》11_02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:“轂所以能统三十輻者,无也。以其无能受物之故,故能以寡统众也。”
《老子》39_06_校笺_0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用一以致清耳,非用清以清也。守一则清不失,用清则恐裂也。故為功之母不可舍也。是以皆无用其功,恐丧其本也。”
《老子》67_06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夫慈,以陈則勝,以守則固,故能勇也。”
《老子》43_03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虚无柔弱,无所不通。无有不可穷,至柔不可折。以此推之,故知无為之有益也。”
《老子》20_11_校笺_12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衆人无不有怀有志,盈溢胸心,故曰‘皆有餘’也。我獨廓然无为无欲,若遗失之也。”
《老子》45_03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随物而直,直不在一,故若屈也。大巧因自然以成器,不造为异端,故若拙也。”
《老子》25_06_校笺_09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吾所以字之曰道者,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。责其字定之所由,则系于大。夫有系则必有分,有分则失其极矣,故曰‘强為之名曰大’。”
《老子》42_01_校笺_0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萬物万形,其归一也。何由致一?由于无也。由无乃一,一可谓无?已谓之一,岂得无言乎?有言有一,非二如何?有一有二,遂生乎三。从无之有,数尽乎斯,过此以往,非道之流。故萬物...
《老子》23_05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從事,谓举动從事於道者也。道以无形无為成济万物,故從事於道者以无為為君,不言為教,緜緜若存,而物得其真。与道同体,故曰‘同於道’。”
《老子》21_02_校笺_12_王弼注
王弼注云:“恍惚,无形不系之叹。”
《老子》55_03_校笺_12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赤子无求无欲,不犯众物,故毒螫之物无犯於人也。含德之厚者,不犯於物,故无物以损其全也。”
《老子》70_03_校笺_08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宗,万物之主也;君,万事之主也。”
《老子》30_05_校笺_10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吾不以師道为尚,不得已而用,何矜驕之有也。”
《老子》74_02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诡异乱群,谓之奇也。”
《老子》28_10_校笺_15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真散則百行出,殊类生,若器也。聖人因其分散,故為之立官長。以善為师,不善為资,移风易俗,復使歸於一也。”
《老子》15_11_校笺_16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濁以静,物则得清;安以動,物则得生。此自然之道也。”
《老子》16_13_校笺_07_王弼
王弼注云:“穷極虚无,得道之常,则乃至於不穷極也。无之为物,水火不能害,金石不能残。用之於心,则虎兕无所投其爪角,兵戈无所容其锋刃,何危殆之有乎!”
《老子》32_03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抱樸无为,不以物累其真,不以欲害其神,则物自賓而道自得也。”
《老子》63_01_校笺_03_王弼
王弼云:“以无為為居,以不言為教,以恬淡為味,治之极也。”
《老子》54_02_校笺_11_王弼
王弼注云:“固其根,而后营其末,故不拔也。不贪于多,齐其所能,故不脱也。子孫传此道,以祭祀则不輟也。”
